【导读】 交通事故住院赔偿标准是根据鉴定的伤残级别,进行进一步的索赔。如果构成伤残,一般索赔项目有:伤残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营养费、财产损失、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
1、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2、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3、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4、住院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
长期护理费:4196元×50%×12×(5年,10年,20年,各地法院判决不一)
5、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6、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
7、交通费:500-2000元
8、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20×100%=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20×100%=233386元
9、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10、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8343.5×[20-(实际年龄-60周岁)]。
交通事故受伤人一直住院不出院的应对措施:
一是,对于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了因车方致使人员受到了轻微的伤害后,在保证受害者及时就医后,千万不要操之过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对方,也更不要去为其垫付任何费用,一直等待对方自己认为伤情全愈后,提出解决时再与之理论为好。急于求成是处理交通事故伤人赔偿之大忌。
二是,对方在医院只是接受一般的医疗,而实际没有住院的行为,平常人们称为叫做“挂床”,这肯定不是属于正常的行为,如果是向有神侃的人们治疗疾病时,挂床的行为社保局也是不可能允许的,甚至还会对就诊的医院进行处罚的。但是对于交通事故中患者的这种情况就不在此例了。因此,医院也不可能承担什么责任的。不过此医院通常可能不属于那种正确的市级医院。当事人可以去给对方讲,对方的就诊医院一定要是县市级医院的医疗发票才能报销,如果是这种只知挣钱,不讲医德的医院所开具的单据,保险公司是不可能为之报销的。并告诉对方让他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赔偿事宜。
三是,与此同时你要交警的主办警官和保险公司保持沟通,并向他们通报对方的就医实情,为日后的调解和诉讼作准备。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注:截至2009年7月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
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五、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①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十级10%、九级20%......一级100%;
②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注: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注: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八、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十一、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十二、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十三、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 = 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1、交通事故中轻伤应该赔偿多少?
【答】 交通事故赔偿,不是按轻伤或重伤等处理。
要赔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构成伤残的话还有残疾赔偿金;鉴定费、车辆修理费、评估费、施救停车费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当前国家规定误工费是多少钱一天?
【答】 误工费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
3、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应注意什么?
【答】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2)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3)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4)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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