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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车险费改新政策

时间:2021-03-16

【导读】 根据最新规定,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今天小编就相关政策给大家做个解读。

2021年车险费改新政策

2021年车险费改新政策

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产险〔2017〕145号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7〕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在以下范围内拟订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使用:
(一)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
(二)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0-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三)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四)在境内其他地区,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二、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3号)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向保监会报送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申请材料。保监会按照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审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根据工作需要,审批时可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费率精算报告中全国、各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等主要指标预期值均不高于各指标前三年平均值,且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不低于该指标前三年平均值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在申请材料中对拟使用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名称编号、费率计算公式和费率调整范围进行简要说明,无需报送详细的费率方案。
三、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常态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回溯和修订机制。产品获批使用后,如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实际发生值与报送申请材料时的精算预期值发生重大偏离,财产保险公司应主动对费率方案进行修订并重新报送保监会审批,严格防范商业车险定价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财产保险公司上述车险指标的实际发生值与精算预期值发生重大偏离时,保险监管部门可责令财产保险公司停止使用存在问题的商业车险产品并修改费率方案,修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该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的调整范围。情节严重的,保险监管部门可依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财产保险公司申报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指标实际发生值与精算预期值之间存在差异,即构成指标偏离。是否构成重大偏离,由保险监管部门综合考虑财产保险公司市场影响程度、历史经营状况、指标波动幅度等确定。指标偏离超过该指标值前三年平均波动幅度(取绝对值计算)的,原则上认为出现重大偏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7〕18号)和《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保监产险〔2017〕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保监会
2017年6月8日

政策解读

1、中小险企继续承压
商车费改已推行近一年时间。那么,险企在费改地区的运营情况如何呢?
“费改地区总的经营成本无明显变化,但市场竞争加剧,保单获取成本提高,整个车险的综合费用率上升。”某险企内部人员称,“第三批费改地区上线以后,市场集中度或进一步上升,‘老三家’市场份额或继续加大,中小险企承压将更严重。”
据统计,去年非上市险企经营车险业务的公司有48家,其中44家在经营车险时出现不同程度亏损,亏损非上市险企占比超九成,车险承保合计亏损54亿元。财险公司经营情况分化明显,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老三家”财险公司盈利较高,净利润共计392亿元。多数中小险企净利润十分有限,亏损公司多为合资公司及新成立的小公司。
据了解,太保车险、平安财险、长安责任险等多家险企都开启了小额案件自助理赔服务,以提高理赔效率。
2、完成商车费改仍需时间
资料显示,推行商车费改主要是为了建立一个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让商业车险费率水平与风险更加匹配,从而更好地保护广大车险客户的根本利益。但在实施过程中,仍有很多问题待解决。
“商车费改的初衷是将保险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主体,保险主体通过对保险标的及风险的认识和判断,能够自主确定产品价格。”某险企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但由于市场竞争环境恶劣,绝大多数企业为了竞争,都把价格打到底,也就是所谓的地板价,大多数企业对保单基本不考虑风险差异,使得自主定价的预期并未实现。
据悉,车险市场的恶性竞争十分严重,代理中介费用在逐步攀升,有的能占到经营成本的40%左右。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山东等地区,甚至出现价格倒挂现象,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费率改革方案相比改革前进一步优化,费用竞争空间进一步压缩,但当前阶段费率水平与风险不完全匹配。从长期看,动态调整纯风险报废,逐步赋予公司更大的定价自主权,费率和风险会更匹配。到时,将根本上解决完全依靠费用竞争的问题。监管部门计划6~8年完成商业车险改革。

内容扩展

一、车险费改什么时候实行?
从2015年6月1日开始,备受关注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正式启动,首批试点地区全面启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包括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这六个地区。自2016年1月1日起,保监会新增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这12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第二批车险费改试点城市。

二、车险费改和第一次区别?
在商业保险中,只是在营业性货车的车损险中,从第四次出险开始,每次要加扣5%的免赔额的。而对于其余使用性质的车辆而言,在保险期内,不论出险次数多少,其赔付都是不受影响的。也就是说,那怕在一个保险期内出险十次,第十次赔付比例和第一次是没有区别的。而在交强险中,出险次数是与第二年的保费有直接关系的,如果出险是有责任的交通事故,那第二年的保费优惠就会受到影响,如果有责任的出险次数达到两次,或者发生致人死亡事故,费率就会上浮的。

三、车险费改如何解释保费上涨?
那是因为费改过后,这样使得客户出险的次数跟风险评估的比例更加的匹配!很简单的道理,也是报险多了,保费肯定也就多啦!没报险的,那保费肯定就便宜啦!知道费改的时候从2015年12月25号,到2016年4月1号!费改的地点对车险事故的比例吗!同比没费改之前下浮%4.5 。
也就是意味着交通事故下浮了,人民的财产跟生命得到了保障!这是国家为什么要费改的原因!至于保费要上浮,那是跟车主的行驶习惯有关的,包括车主以后的违章,乱停,乱放这些都会影响来年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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