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当事人在计算广西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事故发生地当年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2018年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桂公通(2018)120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宁铁两级法院、检察院、各派出人民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17年 度有关统计数据,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你们,自下发之日起参照实施。
注:
1、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计算。
3、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5、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
抄送:各市、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宁铁两级法院检察院、各派出所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2018年6月19日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02元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25元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及参照广西区直医保相应规定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广西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误工天数。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广西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护理人员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按搭乘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的标准计算,异地交通以火车硬卧标准为限。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六、住宿费: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住宿标准计算。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残疾等级对应系数:
1、城镇居民:一级493380元,二级444042元,三级394704元,四级345366元,五级296028元,六级246690元,七级197352元,八级148014元,九级98676元,十级49338元。
2、农村居民:一级151300元,二级136170元,三级121040元,四级105910元,五级90780元,六级75650元,七级60520元,八级45390元,九级30260元,十级15130元。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参照国产普及型用具市场价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受害人死亡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
2、受害人伤残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残疾等级对应系数(或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十一、后续治疗费:参照医疗机构后续治疗费证明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城镇居民493380元为限;农村居民151300元为限。
十三、丧葬费:参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若只是伤残,则没有第十二、十三项费用)。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参考当地法院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协商处理,死亡的,2—5万元左右。
十五、亲属处理事故、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亲属人数原则上为3人以下,每人不超过5天,具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广西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广西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事故发生地当年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就可以自己或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立案阶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2、庭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3、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4、裁判阶段
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1、2018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答】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应始于事故发生时,赔偿事项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具体赔偿标准各地不尽相同,需参照广西自治区统计部门关于2017年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在做确定。
2、广西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答】 需按照评定伤残为九级说明伤残系数以百分之二十来赔。
其中:
(1)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3)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3、广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具体有哪些?
【答】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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