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规定,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又造成重大事故并负主要责任,定为交通肇事罪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入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投保交强险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强制义务,因此机动车方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其在应当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赔偿责任的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1、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根据过错推定原则,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一般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8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4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 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 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所谓“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所谓“机动车”,是指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输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业作业的轮式车辆。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此举主要是为了提高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覆盖率,确保受害人在遭遇交通事故后能够获得及时的救助与赔偿。而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所以,非机动车相对机动车而言,其车型在重量、速度方面远远低于机动车,其撞击力度也远不及机动车,非机动并不需要投保交强险。
那么,在道路上发生的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碰撞,应当如何处理赔偿问题呢?由于非机动车无须投保交强险,即没有涉及到交强险的赔付问题。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根据道路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碰撞,应根据他们之间的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
1. 自行车与机动车一样实行右侧通行;
2. 道路划分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即:各行其道。
3. 有自行车道的,应当在自行车道内行驶;
4. 没有自行车道的,应当靠行车道的右侧(距右边1.5米内)行驶;
5. 有自行车道但被占用无法通行的,可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自行车道;
6. 自行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市区道路:左边为机动车主道,中间为机动车辅道,右边为行人、非机动车道。
行人/非机动车道:左边为非机动车道,右边为行人道。
混合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均有路权,一般的大型立交桥下都设有混合道。
1.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自行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2. 应当下车推行通过(相当多的骑友都做不到这一点,但这确实是法规规定的事实);
3. 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自行车遭遇天桥是有点痛苦,但我们的体力不都是杠杠的的吗);
4. 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5. 立交桥下的混合隧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均可通行;
6. 人行天桥:自行车可推行通过。
1. 自行车载货:高不得超过离地1.5米,宽左右各不得超车把0.15米,长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不得超出车身0.3米(这些距离请把握好);
2. 不得载人,12岁以下儿童例外(这一条出乎意料吧?);
3. 独轮自行车或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不得上路(原来这种车不可以上路,囧);
4. 未满12周岁不得独自骑行上路(基本上可以当作是小学生不可以);
5. 不得醉酒驾驶(放在自行车这里也一样道理);
6. 不得牵引、攀扶其他车辆,不得扶身并行、双手离把骑行(哈哈,还记得我们放肆张扬的青春年少么?像少年啦飞驰);
7. 不得加装动力装置(满大街装了马达的自行车突突突,这点确实该下力度检查一下,禁止!)。
1. 骑自行车违反交通安全法的,可处警告或罚款5-50元,拒绝接受罚款的,可扣留自行车;
2. 骑自行车违法被交警查获,骑车人无自行车合法来源证明的,交警可以扣留自行车。
1. 机动车与自行车、自行车与自行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成因清楚的,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赔偿。有争议的,报警;
2. 机动车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法律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1. 一般遵从: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2.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有明确规定交通参与者应遵守的,属低级原则;
3. 安全原则,即:行为责任意识。没有明确具体规定但行为人应预见到行为后果的,属高级原则;
4. 一般来说,违反低级原则的责任大,违反高级原则的责任小。
1. 交警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定责的:
(1) 一方过错,全责;
(2) 双方过错,根据过错的作用、程度,定主次、同等责任;
(3) 各方均无过错,属意外,各方均无责;
(4) 一方故意,他方无责。
2. 无法认定事故过错责任的,事故认定书只载明已知事故情况、事实;
3. 事故认定书是交警对事故成因、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行政裁决的法律文书,可作为法庭证据使用,可作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依据。
1. 事故损害赔偿有三种方式:双方自行协商、交警调解、法院裁定。
2. 轻微事故可双方自行协商赔偿;
3. 一般事故若双方同意由交警调解的,双方应书面向交警申请;
4. 凭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发生事故后流程如何办理?
发生事故后按如下流程办理:
a、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移动事故车辆,然后立即拨打122或者110报警,有人员受伤的,还要及时拨打120急救。机动车一方要立即报保险公司。
b、等待交警到事故现场勘测、测量、绘制事故现场图以后就可以按照交警的指挥把车辆移到路边,防止堵塞交通。
c、事故不严重的(没有重大伤亡),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交警会给双方进行调节,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签订协议,然后按照事故责任的划分进行赔偿。不能达成一直意见的,受害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d、如果事故裁定机动车付全责或者要责任,那么在拿到认定书的3日内,伤者可以提出保全对方的机动车,防止机动车一方不赔偿伤者的损失。
e、双方对交警划分的责任又不服的,可以在拿到认定书的3日内,向交警的法制科或者督查办提出复议,一周内给予答复,对复议还是不服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2、事故中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责任(不分大小),机动车的交强险对非机动车或行人做如何赔偿?
a、非机动车一方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最高赔偿1W元,超出1W元的,超出部分,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b、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2000元的,超出部分还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但同时,非机动车一方对机动车的损失也要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赔偿机动车的损失。
c、非机动车一方住院期间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最高赔偿11W,超出11W的,超出部分还是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同责怎么赔偿?
交强险赔偿如下:
1、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最高赔偿1W元,超过一万后,超出的部分,你们双方一人一半。
2、伤者的非机动车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一人一半。同时机动车一方有修车费的话,你们也要承担一半。
3、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最高可赔偿11W,超出11W的部分还是一人一半。
4、要是做伤残鉴定的话,鉴定费也是一人一半。
5、车两被扣产生的停车费,鉴定费等等保险不能报销的都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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