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是为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把农村公路养护与农牧民创收增收有效结合,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办法。
【执行时间】:20070701
【信息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牧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藏自治区管养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西藏自治区管养范围内的县道、乡道、专用公路(含二类边防公路)和村道。
第四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保障投入、确保通畅”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各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多方式筹措养护资金,并鼓励、引导社会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自治区交通厅和各地(市)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管和指导。
第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使用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 农村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非法占用农村公路用地,不得干涉正常的养护生产作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占用农村公路、农村公路用地、农村公路设施和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自治区交通厅授权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行业管理,编制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划;
(二)拟定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报交通厅审批后执行;
(三)负责编制初审全区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建议计划并报交通厅审核;
(四)监督检查养护任务计划执行情况、养护质量和养护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监督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及路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六)建立农村公路养护数据库。
第九条 地(市)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行业管理,每年11月30日前向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编报本地(市)下一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建议计划;
(二)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数据库;
(三)监督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
(四)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及路政管理工作,培育、监管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
(五)负责组织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第十条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统筹安排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编制本辖区农村公路行政等级规划和下一年度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建议计划;
(二)制定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数据档案;
(三)每年11月15日前向地(市)交通局编报下一年度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建议计划(含本年度经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交竣工验收合格的农村公路新增里程)。
(四)积极探索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并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监督、考核本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常设养护队伍完成农村公路养护生产和任务指标的执行情况,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补助资金、养护质量负总责;
(五)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六)负责组织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或帮助常设公路养护队伍做好本辖区乡道、村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职责由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养护运行机制,养护人员当地农牧民为主。
第十三条 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部门应当按照《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对农村公路进行管理和养护。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应保持路面平整,路肩坚实,横坡适度,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应保证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2米的公路用地。
在农村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无边沟的以边坡坡脚外3.5米)的间距,县道、专用公路不少于10米;乡道、村道不少于5米。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采取就近取料原则,砂石料场以及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取水,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无偿提供,保证养护生产需要。但应规范养护取料、弃料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与管理遵循“多方筹措、分级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来源:
(一)自治区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二)地(市)、县(市、区) 财政安排的养护、抢险保通及修复资金;
(三)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
(四)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等捐助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五)其他方式筹措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条 加强养护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年公里养护成本考核制度,实行养护成本核算制度,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明细台帐,定期分析养护费用支出情况。
第二十一条 为减少农村公路灾害损失,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部门应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农村公路灾害抢险保通预案,主动做好预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 暴雨、暴雪、暴风等恶劣气候期间,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部门应坚持对管养路段进行巡视,密切注意恶劣气候条件对公路的不利影响,发现灾害隐患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尽量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已发生灾害路段应及时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及车辆诱导标志,预防行车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农村公路一旦发生雪阻、塌方、泥石流、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致使交通中断的,应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当地群众、驻军、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通车。
第二十四条 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按《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相关要求,坚持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结果实行年、季度通报制度。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经常检查及考核;
(二)各地(市)交通局对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组织半年、年终检查和考核、评定;
(三)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每三年进行一次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大检查,每年对各地(市)、县(市、区)公路的养护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 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部门应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存在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及时进行表彰与批评,并以此作为年终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部门应经常掌握养护计划任务执行情况,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第二十七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评定包括下列内容:
(一)好路率及综合值指标完成情况;
(二)建章立制及推行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
(三)灾害抢通与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四)年公里养护成本、财务计划指标及执行财务制度情况;
(五)路政管理工作情况;
(六)组织农牧民群众投工投劳和增加收入情况;
(七)专项养护生产活动和其他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二○○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1、农村公路管理所是什么单位?
农村公路管理所是事业单位。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名称各地有区别,分别有地方公路局、地方公路处、县乡公路局、县乡公路处、农村公路局(所)等,隶属于县交通运输局的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应属于公益类。在未来的改革中养护职能剥离出去,实行市场化养护是基本方向。
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的实施。
2、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战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机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考核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质量目标。
4、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委会对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
5、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
6、负责农村公路普查、路况技术标准评定、桥梁管理;负责农村公路调查、统计、科技、信息上报工作。
7、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立项、报批、权限内勘察设计;负责农村公路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市场。
8、负责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及公路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公路现代化养护、现代化管理技术的开发、改善技术装备、提高管理水平。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如何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一)加强宣传,培养全民爱路护路的意识。
(二)坚持建养并重,切实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
(三)加强技术人员引进和现有人员培训。
(四)强化农村公路管护工作。
(五)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六)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
(七)积极探讨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有益做法,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新突破。
3、西藏修路难的原因是什么?
地形起伏最大;
自然坡度最大;
降水量最大;
地震烈度最大;
地质灾害最多;
地质条件最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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