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南宁市城市交通管理的若干规定》为了坚持城乡道路交通长效管理,增强全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营造首府良好的交通与投资环境,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针对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南宁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执行时间】:19850503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南宁市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安部发布的《城市交通规则》,结合南宁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城市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准擅自占用、挖掘或进行其它妨碍交通的活动。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经市公安部门同意,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并按核准的地点、范围、期限和要求使用或施工。
第二条 车辆、行人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指挥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靠右通行。严禁涂抹、损毁、移动一切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路树及绿化带不得遮挡交通标志和交通指挥信号。
第三条 机动车必须在快车道内行驶。快慢车道不分的道路,车辆要靠中间行驶。机件失灵和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行驶。车辆载物超长、超高、超宽的须经批准方能行驶。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要礼貌行车,不准违章超车,不得超速行驶。要主动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和救护车。市区内要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使用汽车喇叭和灯光。禁止车辆乱停乱放;轻便摩托车不准搭人。
第四条 非机动车辆必须在慢车道内行驶。不划定快慢车道的街道,要靠右边行驶,不准在人行道上行驶。禁止骑自行车搭人,但在自行车横梁装有座椅的条件下,允许成年人在指定路段搭乘学龄前儿童一名。兽力车必须装置有效的制动闸。各种非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五条 行人必须走人行道。在不划定人行道的街道,行人要靠边行走。横过车行道要从人行横道通过,在没有划定人行横道线的路段通过时,要避让来往车辆。不准钻跨人行道和车行道的护栏。不准在街道上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学龄前儿童在街道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第六条 对维护本规定,表现突出或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者,由公安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扣车、吊扣驾驶证、罚款、没收违章工具、物资及行政拘留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以在四十八小时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受理机关必须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裁决。
第八条 交通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或玩忽职守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以往南宁市颁布的城市交通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者,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的实施细则,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
1、南宁市江南区所有道路名称?
星光大道、江南大道、云举路、福居路、淡村路、五一路、白沙大道南站大道、银海大道、沙井大道、福建路、亭洪路、金沙大道、金像大道、建设路、东风路、金凯路、长凯路、迎凯路、友谊路、石柱岭一路、石柱岭二路、南建路、友谊路等等。
2、南宁市禁摩规定?
南宁政府2002作出《关于调减南宁市摩托车总量,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营运的意见》办公厅文件,“禁摩”的理由主要是“为了保障首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城市噪声,实现“136”目标和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为市民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概括起来主要也就五点:
(1)摩托车造成了城市交通拥堵
(2)摩托车易发生交通事故
(3)摩托车污染环境
(4)摩托车引起的社会治安现象严重
(5)摩托车数量过多影响城市形象,不利于提高城市地位
3、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机制做到协调配合。要建立跨部门的交通秩序协调管理中心。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定城市交通管理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的道路规划、建设、管护、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理顺工作关系,整合管理资源,形成管理合力。同时,要加强交通流量、流向的调查分析和有关问题的专门研究,提高交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二是进一步加大交通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村村响响、发放宣传单、培训、处罚教育和深入到机关、 企业、 社区、乡镇、学校等形式,加大对驾驶人员和居民的交通法规、交通道德宣传教育力度,倡导文明出行,引导市民支持和参与交通文明建设,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并邀请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在广播、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交通违规行为曝光台和提升公安干警正能量及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市民和驾驶员表扬台,以加大舆论监督范围和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不断提高市民交通文明意识。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在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貌驾驶、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活动中,要走在全社会的前面,为人民群众做好表率;要注意发挥城市镇政府、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按照“各扫门前雪”的办法,建立依法交通、文明行使监督岗。
三是有效整治摩托车非法营运违反交规行为。要对摩托车非法营运,采用疏堵结合的办法进行坚决有效的整治,允许符合条件的摩托车在服从管理、强制保险的情况下,可在城区部分交通不便的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地区营运。对无牌照营运的摩托车、以及摩托车乱停乱放、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搭人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要在广泛教育基础上严管重罚,坚决纠正。
网站声明:交通违章查询网刊载内容均来自当地机构或网络,主要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问题和政策等内容,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处理。
Email:********@qq.com